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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1章(2 / 2)

地问向骑在巨狼身上的尼禄。

“坐在上面还习惯不?”

“总觉得,骑在你自上会更舒服点。你的毛更软,而且很稳。”

“除了特殊情况,我不是什么人都能骑的……”听到这里,陈然突觉几分淡淡的不爽,出于一名首领的位置反驳道:“当然,换个位置,我也许会更喜欢。”

也不看尼禄有什么表情,天狼形态下的陈然一个跃起,直接冲在了队伍的最前方。

这样的陈然,永远听不到尼禄在身后那淡淡的言语……

“做为一名骑士王,我永远不会允许有人骑在我上面,我喜欢在上面的感觉,任何时候……”

在紧密有序的奔袭中,陈然带领的狼人大军渐渐向着血族城堡接近。

看着身后的数百的狼人勇士,这也许不是陈然带过的最多的队伍,但绝对是最快的。一团团的身影奔袭在树林中,在峭壁上不住翻越,越过山涧,气势如虹,给人以非凡的感受。

他们的速度很快,翻过森林,翻过高山,视野中那最高山座的顶上,血族城堡的轮廓也变得愈加清晰。

当狼人的队伍位离血色城堡不过十数里时,那晴朗的天空,渐渐以血色城堡顶上的乌云为中心,渐渐弥漫开来。

无边的黑暗渐渐扩散开来,视野之中渐渐变得一片黑暗,无边阴影笼罩,让那些鸟兽们无比惊慌,整个世界变得十分乱动。

远处山顶的城堡,灯火渐渐亮起,似乎感受到了这批不友好的入侵者,打算还以一份有趣的礼物。

陈然眯了眯眼,利落地带着众狼人从陡峭地山路上奔上,向着顶峰而行。

十数里的路程,在狼人一族的奔袭中,不过半个小时就达到了,连同山上的路程。

望着一整排站立在城堡外面的队伍,为首一名穿着银色巨大披风的侯爵站立在那,正是当初那名追赶陈然与尼禄的年轻人。

“我说谁这么大胆子,就知道是你们这群土狗,前几次的教训还不够么,这次拉算拖回几具狗尸?”

少年的声音带着几分嚣张,口气很大,根本不把这一批的狼人看在眼里。而血族的态度也很明显,他们连老大都不用出马,甚至连几名关键人物比如陈然见过的那名叫做阿卡莎的女人也没出来,充分表明了这些血族对狼人族的蔑视。

逼出的老王

面对对手高傲的挑衅,陈然从天狼状态渐渐回复了人身状态。

眼前那座豪华亮丽的城堡外,一大批围聚的血族战士。血族的城堡很有气氛,透着淡淡的威严,那股庄严的气势给人几分向往。

高高的城堡下,近千的血族战士伫立在外,城墙上飘扬着鲜红的玫瑰美人旗帜,在大风中猎猎作响。

对方的数量显然比己方的狼人多,这是毋庸置疑的,毕竟是人家的主场,血族完全可以全民皆兵。而陈然带来的一伙狼人,只是族中最善战的一伙。

打架之前,陈然其实挺有信心的,但对比了一番此时的数量阵容,倒是不急于进攻了,何况是人家的主场……

如果不是自己没有牧师状态,陈然自信自己可以带着这群狼人杀得对方片甲不留,把这座城堡据为己有,但现在打起来,或计没有想像中那么简单。

关于即将而来的打架,陈然自然以人身状态来应对,真斗起来的话,只有自己现在的人形态才能做到击杀,至少对付这些血族上,更为针对。

算计一下两方的配置。

血族的天赋不用说,他们有着超强的回复力以前机动性,同伴间还能分享分命。狼人族的优势在于变身后皮糙肉厚且爆发力高。

正是因为机动性与主场的缘故,血族在以往的几场战斗中几乎没有伤亡,除非被放弃的家伙,基本都能以秘术救活,而狼人族则是不同了,虽然耐打且生命值高,但总归有一个底限,所以以往的几次,多会牺牲一些狼人族的战士,这也是矛盾逐渐升华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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